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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

作者:    审核人:    文章来源: 本站原创    点击数:   发布时间: 2011-09-19

关于组织201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部门:

接省教育厅通知,201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以下简称“一般项目”)申报工作提前至今年9月开始,其主要原因是立项资助项目拨款时间提前至2012年初。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1.2012年度一般项目分为:(1)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9万元;(2)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7万元;(3)自筹经费项目,经费由申请者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7万元;(4)专项任务项目,包括: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专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教育廉政理论研究专项、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专项,具体申报条件和办法另发通知。

2.本次项目(不含专项任务项目,下同)不设申报指南,申请者应紧密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及学科发展的需要,特别是围绕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行拟定研究课题。

3.申请者应认真查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有关管理办法及以往有关立项资料,切实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二、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

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和高校的实际情况,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情报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统计学;(22)港澳台问题研究;(23)国际问题研究;(24)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三、申报条件

1.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可以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1个项目的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2个项目的申请。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申请者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应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211以后出生),青年基金项目课题组成员没有年龄及专业技术职务限制

(3)自筹经费项目申请者,须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后附上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填写《申请评审书》中的“其他来源经费”栏。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09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四、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请者只需登录社科网申报系统(网址:http://xm.sinoss.net/sinoss/business/login.jsp),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上传《申请评审书》。注意《申请评审书》启用2012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五、申报注意事项

1.《申请评审书》A表:申请者承担省级以上社科研究项目情况以及完成情况,是指申请者作为负责人主持承担省级以上社科研究项目情况以及完成情况。

2.为保证评审专家能够充分了解申请课题的研究基础,《申请评审书》B表可以出现申请者已发表文章的期刊名称、文章题目及作为负责人主持承担的课题名称。但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姓名等有关信息,否则作废。

3.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3年申报资格。

4.为了防止申报后期网络上传通道拥堵,建议申报者认真阅读申报流程及相关说明,尽早进行网上申报。

六、申报材料要求及上报时间

由于省教育厅还须对我校上传的申报材料进行在线审核确认,请各学院、部门务必提醒申请人按时上报相关申报材料,并于929前完成网上上传工作,并将《申请评审书》一式2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以学院、部门为单位送交科技处社科科;《申请评审书》电子档(请以“姓名”为文件名)发送至邮箱:xingxiaoping@ycit.cn。联系人:邢晓平,联系电话:88298391。

二O一O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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