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我校中青年骨干教师的英语水平,更好地推进和落实“江苏省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赴境外研修计划”,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高校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12〕11号)精神,现将我校培训人员选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拟申请赴境外研修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和校长。从2013年起,原则上外语达到规定要求的人员方可申报境外研修。
二、培训和推荐名额
省教育厅下达我校的培训名额为8人;各教学院(部)可择优推荐1—2名人选,如暂无合适人选的,可以不推荐。
三、选派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并已担任副高及以上职务(含校内副教授),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教学、科研成果突出;
3.具有较好的英语基础;
4.具有明确的出国研修目标,研修计划切实可行。
四、培训时间、内容和费用
培训时间为9月25日至11月30日,要求脱产学习2个月。培训期间将根据全国外语水平考试(PETS5)考试大纲,结合境外研修的实际需要,强化英语阅读、口语、听力、写作训练。
培训费由省教育厅承担,住宿费和往返交通费由我校承担,伙食费等其他费用自理。
请申报的老师于9月5日下班前将有关材料报送金沙js6038办公室。
特此通知。
附:2012年度全省高校教师英语强化培训报名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