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校人才队伍建设,促进骨干教师培养和学科建设,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12〕16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选拔原则
在选拔工作中,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拔名额
我校拟推荐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6人,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4人,科技创新团队培养对象1个。
三、选拔条件
1.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事业心强,工作踏实,有积极进取的精神。
(2)持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已担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近五年独立而系统地讲授过两门及以上主干课程,教学效果良好。
(4)有明确的专业研究方向,在1-2个领域有较深入的研究,近五年取得了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属本学科的前沿方向或有较大应用价值。
2.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事业心强,治学严谨,有较强的开拓创新意识。
(2)持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并已担任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近五年独立讲授过三门及以上本、专科主干课程,教学效果优良,教学成绩突出。
(4)能独立承担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或企业技术攻关项目。近五年科研成果突出。
(5)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具有创新性构想并有较大的发展潜力。
(6)有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和相应的组织、管理能力。
3.科技创新团队培养对象
(1)研究方向属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或重大科技前沿问题。具有明确的创新目标和技术路线,拟开展的研究工作能产生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专利、高水平论著等创新成果。
(2)团队带头人具有高深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在研究群体中有较强的凝聚作用,一般应为在本校科研教学第一线的中青年专家,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近五年已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果,获得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排名前3),具有发明专利或主持完成过省部级及以上重大科研项目。
(3)团队应依托国家级或省部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省优势学科,具有在新的研究领域或方向取得突破性成果的潜力,具备良好的创新研究条件。
(4)团队在全省高校同行中应具有明显优势,在国内具有特色,研究工作已取得突出成绩。
(5)团队所有成员具有长期合作关系,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和共同研究的科技问题,具有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团队人数5人左右。
四、推荐要求
1.实行限额推荐,每个教学院(部)限报2名青年骨干教师推荐人选,1名中青年学术带头人推荐人选,1个科技创新团队。如无合适的推荐对象,可以不推荐。
2.已入选国家级、省部级非团队人才工程项目(含“六大人才高峰计划”)的成员,不再推荐申报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和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但可申报科技创新团队培养对象。
3.已在“青蓝工程”的人员不再推荐申报同培养层次;已列为“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和“333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选的,如培养期满且符合条件,可作为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的推荐人选。对培养期未满但确实优秀的,学校可破格推荐。
4.已成为各类人才工程项目非团队培养对象的,可以作为科技创新团队带头人的推荐对象。但是,科技创新团队培养对象的推荐范围仅限于省部级以上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优势学科。
4.推荐对象要尽量考虑学科分布,避免在同一个二级学科推荐2个及以上的情况。每个推荐人选只能申报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和科技创新团队带头人中的一项,不得兼报。
五、请各位老师将《推荐简表》及佐证材料复印件于9月5日下班前送金沙js6038办公室。
特此通知。
青蓝工程考核表与各类申报推荐简表下载.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