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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录、完善科研管理系统中科研数据的通知

作者:    审核人:    文章来源: 本站原创    点击数:   发布时间: 2014-04-17

各位老师: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科技管理工作的效率,充分发挥《盐城工学院科研管理系统》在教师科研工作量核算、科研成果奖励、聘期科研考核和职称评审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现开展科研管理系统中科研数据的补录、完善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2013年度的科研数据的补录与完善

为准确计算2013年度教师科研工作量和科研成果奖励,请各位老师认真核实科研系统中自己2013年度的各类科研数据。

1、 凡系统中未经审核(系2014年1月8日后录入)以及本次补录的2013年度科研数据,需按要求将相关证明材料(科研论文须提供复印件;著作、教材、工具书等提供封面和版权页的复印件;《SCI》《EI》《CPCI》《SSCI》等收录论文,须提供复印件和我校图书馆的检索证明)交学院办公室,由科研秘书首先完成网上初级审核工作;

2、 如需要补充和完善已录入科研管理系统并经学校审核通过的各类科研数据,请将变更事项(说明人员姓名、变更事项、变更理由),交科研秘书统一汇总,并经部门分管领导审批后报送科技处,待科技处将相关数据信息退回后,方可变更。变更后的数据需按重新录入数据的要求完成逐级审核程序。注意:完善时,由项目主持人录入团队成员的信息,本人不能变更。

二、2013年以前科研数据的录入核查

请各位老师对已经导入科研系统中2013年以前的科研数据进行核对、修改,同时将未录入科研管理系统的自己往年科研数据进行全面补录,所有2013年以前的科研数据都需按要求完成逐级审核程序。今后学校在认定职称评审、聘请科研考核以及其它评比、评选教师的科研业绩时,可以直接调取科研系统中已通过学校审核的科研数据。

三、2014年新科研数据及时录入更新

请各位老师今后在获得新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时,尽快将相关科研数据录入科研管理系统,并上传成果扫描件,各部门科研秘书应经常登录科研管理系统,及时按要求完成初审工作并报送科技处。今后学校拟将原有的年度科研成果奖励分次及时核算和发放,各类科研项目申报也将逐步通过科研管理系统进行。

四、截止时间

1.2013年度的科研数据的补录与完善,请在2014年5月8日前完成;

2.2013年以前的科研数据的录入核查,请在2014年6月10日前完成;

3.及时完成2014年新科研数据的录入更新。

金沙js6038

201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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