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13年度科技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办法
1、本次评选的集体奖项,直接从2013年度教学院部科技工作目标考核评分结果中产生。
2、本次评选的个人奖项,需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填报科技工作标兵及先进个人申报表,并于2014年9月16日下午5点前将申报表(纸质文档)报送科技处成果管理科(行政楼518房间,联系人:房健,电话:13401772092 ),科技处将对申报人员科研管理系统中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的数据,按照盐工发[2009]48号文件要求进行评分,产生科技工作标兵和科技工作先进个人。
二、评选表彰类型与名额
1、先进集体奖。本次评选设科技工作先进集体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
2、先进个人奖。本次评选设科技工作标兵5人,科技工作先进个人10人。
先进个人的评选除按所取得的项目、成果等科研实绩综合排序外,还必须无学术不端行为。
三、奖励办法
1、先进集体奖按照盐工发[2009]48号文件规定由学校给予表彰奖励。
2、先进个人奖参照学校先进个人奖励办法,由学校表彰奖励。
特此通知。
盐城工学院2013年度科技工作标兵及先进个人申报表 .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