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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新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

作者:    审核人:    文章来源: 本站原创    点击数:   发布时间: 2014-09-10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苏教办人〔2014〕6号)要求,为了促进新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观念,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掌握教育教学基本知识和技能,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工作,按照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的统一部署,现将2014年新教师岗前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2014年新补充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包括专任教师、实验技术人员、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人员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人员等。

2.2013年(含2013年)以前未参加岗前培训或参加培训未取得合格证的人员。

二、培训及考试内容

1.省统一培训及考试的课程包括《教师职业道德概论》、《教育法教程》、《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高校本科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教育学学科门类硕士及以上毕业生可免修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凡申请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免修的教师必须填报“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免试申请表”,并于9月12日上午下班前将申请表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报送教师培训与发展中心,统一报送省教育厅人事处、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审批。本科学历、学位证书中专业名称后注明“师范”、“教育”字样者可不提供本科招生录取名册,无上述字样者务必提供本科招生录取名册。

2.培训方式以集中授课为主,采用脱产培训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四门课的授课时间不少于110学时,为保证培训质量,累计病、事假缺课超过30课时或旷课10课时以上者不得参加考试,必须重新参加培训方可参加考试。

3.培训地点设在盐城师范学院内,具体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4.按照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要求,学校将重点围绕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现代教育技术等内容,采取专题讲座、教学观摩等形式开展新教师上岗引导培训,培训时间安排在9月份或10月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各单位要做好课堂教学实践或讲评活动,对本单位专任教师课堂教学实践情况(含撰写教案、试讲等)进行考核,并于11月15日前将《专任教师岗前培训课堂教学实践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2)报教师培训与发展中心(盖章书面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发至spzx@ycit.cn)。

三、考试工作

1.岗前培训结束后由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组织命题,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安排在2014年12月6日、7日,各科目的具体考试时间见准考证。

2.岗前培训的考试成绩记入个人业务档案,岗前培训考试合格是申请教师资格、转正定职和职务聘任的必备条件之一。岗前培训考试合格者,发给《江苏省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考试合格证》,考试不合格者,须参加下年度补考,补考成绩合格后发给合格证书。

3.凡以前参加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未通过者,可报名参加2014年岗前培训考试。在填写考试报名信息时,请在备注栏内注明“补考”,并将考试者已通过科目的成绩填写在相应考试科目栏中。

四、培训费用

1.岗前培训的培训费用为每人400元(其中:单科培训费80元/门,考试费20元/门),报名费每人5元。

2.教材可在报名时征订,逾期不办理者,教材自行解决。《简明高等教育学》每册28.00元,《高等教育心理学》每册28.00元,《教师职业道德概论》每册28.00元,《教育法教程》每册30.00元。

五、其他事项

1.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新教师岗前培训工作,及时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位需参加培训的教师,并将报名表、岗前培训费、考试费、教材费集中收缴后于9月12日前报送教师培训与发展中心。

2.“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免试申请表”从教师培训与发展中心网站或江苏教师教育网“教师资格”栏目通知中下载。

3.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师培训与发展中心,地点:希望大道校区机械馆A203室,联系电话:88168252、88298649,联系人:曹玉娟、陈燕平。

特此通知。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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